鹿晗恢复自由身与SM达成和解
2016年07月22日 22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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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鹿晗恢复自由身。7月21日下午,鹿晗、吴亦凡工作室几乎在同一时间发出声明,宣布两位艺人与韩国最大娱乐公司S.M.Entertainment达成和解。。鹿晗方称:已经和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一案达成和解,鹿晗将按照现有模式在中国自由开展演艺工作。鹿晗与SM和解就真的自由了吗?

  至此,闹了长达两年之久的国际官司终于划上句号。要知道两位小鲜肉虽然在国内已经跻身一线,但顶着国际官司的大雷还是给事业带来诸多不便。羊年春晚上,二人本已参加了四次春晚彩排,最终还是因纠纷问题告吹。如今一个和解一个终止纠纷,自然少不了自上而下的欢心鼓舞,但其中不少细节仍然值得推敲。

  几乎在两方声明的同一时间,韩网登出新闻——《吴亦凡鹿晗跟SM公司的官司出结果了,合约有效期至2022年》,仔细阅读内容,新闻还公布了一些重要信息,其最后一段这样写到:合约具体内容不便透露,依法院判决SM公司与鹿晗、吴亦凡的合约至2022年为止均为有效。期间,除韩国、日本外的活动经济公司依然有权(或应该)参与分成(通告费或片酬等抽成)。

  这样的画风着实与国内的皆大欢喜存在差异,再回看二人声明,在简洁的表述中,都出现了明显的地域限制。“吴亦凡先生在世界范围内(日韩地区除外)拥有自由开展演艺工作……”鹿晗方则是将自己开展演艺工作的范围限定在中国。

  简单来讲,鹿晗、吴亦凡与SM的合同依旧存在,这也对应了SM称二人合约到2022年止均有效。但既然接受了法院的和解,具体的执行内容会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条款执行,而不再是原始合同,这就意味着双方都需要作出让步,并已经获得了对方的认同。通过合约可以看出,SM允许二人享有一定的演艺活动自由,但严格限制了日韩地区,这也是鹿晗、吴亦凡双双在声明中严格强调范围的原因。而鹿晗、吴亦凡经过协商则需要向SM公司支付一定的收入分成。当然,更为详尽的和解条约规定几方不愿公布,外界也不得而知。某资深娱乐评论人,在他看来,“鹿晗、吴亦凡两人目前的主要事业范围还是在中国境内,SM的地域限制很可能是出于对旗下艺人的保护,只要在国内享有演艺自由,就不会对他们构成影响,只不过需要分给SM一定的收入所得而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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